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文件规定,现对曾都区26家小微企业享受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为保障人员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在上网公示时取消了人员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23769
附表:曾都区2025年1-6月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第二批)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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