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内雨露计划政策问答
  • 发布时间:2023-07-25 10:49
  • 信息来源:曾都区乡村振兴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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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答: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对象是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的消除风险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可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直至毕业。

2.问: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过渡期内,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按每生每学年3000元给予补助,分学期进行发放(每学期1500元)。

3.问:雨露计划开展的时间大概是何时?

  答:雨露计划开展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年春季学期5月底前收集佐证资料,6月底前审核公示并发放补助资金;秋季学期10月底前收集佐证资料,12月底前审核公示并发放补助资金。

4.问:雨露计划补助方式是怎样的?
  答:当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统一通过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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