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一喷多促)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5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工作的通知》下达我区农业防灾减灾(一喷多促)资金79万元。
根据要求,采取先干后补方式对开展水稻、玉米等“一喷多促”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给予补助,资金拨付如下:
1、淅河镇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32户“一喷多促”面积30910亩次,补助资金16.21万元;
2、府河镇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30户“一喷多促”面积38671亩次,补助资金19.58万元;
3、万店镇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18户“一喷多促”面积32466亩次,补助资金16.49万元;
4、何店镇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9户“一喷多促”面积14512亩次,补助资金7.76万元;
5、洛阳镇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6户“一喷多促”面积8952亩次,补助资金5.12万元;
6、南郊街道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10户“一喷多促”面积12593亩次,补助资金6.77万元;
7、北郊街道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10户“一喷多促”面积9140亩次,补助资金4.59万元;
8、经济开发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共4户“一喷多促”面积3870亩次,补助资金1.93万元;
9、涢水街道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共1户“一喷多促”面积1053亩次,补助资金0.55万元。
共计79万元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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