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5-25 15:13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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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广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空闲农房资源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对规范我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工作有很重要的促进作用。现根据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4月20日,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曾农〔2022〕3号),并请示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职能,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流程,全面启动了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审批农村建房221宗,面积21011.9平方米。我们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协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审批管理制度逐步趋于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二、规范宅基地颁证流程

按照我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办法中的责任分工和制定的审批流程,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宅基地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农民住宅的不动产确权登记。

三、加快宅基地“三权分置”

我们将根据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盘活和扩大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增加农户的资产收益权,加快落实我区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

四、建立产权交易市场

下一步,我们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政府搭台、企业(市民)唱戏、农民受益、合作共赢”的运作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空闲农房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探索农房使用权抵押融资改革,赋予农房使用权抵押担保职能,为大规模流转空闲农房的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实施农房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持续畅通农房违法建设举报渠道,及时移交发现的违建问题线索,对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处置一起。

二是加大督办力度,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坐镇指挥、镇村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敢问敢抓敢管、认真较真动真,确保全县宅基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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