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祖伟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职能优化社区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省市县(区)四级层面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牵头落实持续为村级组织减负工作,巩固拓展村(社区)组织减负专项行动成果,通过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职能,释放社区潜能,优化社区工作。
一、关于“明确优化社区职能”和“建立职能准入制度”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曾都区依据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印发<曾都区村级组织履职主责事项清单><曾都区村级组织履职协助事项清单><曾都区村级组织履职负面事项清单><曾都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曾都区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曾都区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式样及办理流程>的通知》,要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清单制,统筹安排填报表格和台账,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凡属基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社区),凡属清单之外事项和列入负面事项清单的工作事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村级组织办理,确需增加的事项,均实行准入制度,需广泛征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村(社区)意见,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进入村(社区)实施。同时以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的工作提示》,组织民政、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村级组织规范挂牌开展联合督查检查,清理基层组织“滥挂牌”,从源头上遏制形式主义,更好地为基层社区松绑减负。
二、关于“强化保障夯实基础”的建议。
按照《随州市曾都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和《曾都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所需经费由区、街道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区级财政每年预算社区工作者项目经费3000万元,同时各街道也统筹相当一部分经费用于保障社区工作者月报酬正常支付和落实各项福利待遇。2023年,统一调升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标准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公开招聘5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到社区,增加基层治理力量。2024年将继续调整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调升社区工作者薪酬,落实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适时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充基层治理力量。同时通过支持社区小区党群服务站和红色驿站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本保障。
三、关于“创新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1.指导社区优化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完善服务统筹机制。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实现办公面积最小化、服务功能最大化。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服务有效衔接,推动社区内的党建和政法综治、民政、城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统一整合成“一张网”,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理”机制。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在城市社区积极推行“全岗通”服务模式,推进村(社区)政务代办服务全覆盖,增加服务供给,提高工作效率。2.进一步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用好社区基金平台,积极开展基层治理创新。支持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在“五社联动”机制中发挥重要专业作用,对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在承接社区治理创新服务项目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融合发展,扩大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参与社区公益事务和公益管理,激发自治活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社区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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