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办理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业务。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九十一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三、受理条件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人。
四、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
1、新办证的,填写《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填写告知承诺书当场发证;许可证延续的,填写《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许可证变更的提供:许可证项目变更证明材料、申请变更许可证的报告);
3、设施设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及照片;
4、技术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5、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七、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九、申报网址
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十、窗口地址
1、窗口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大厅E、G区综合窗口。
2、交通指引:市内乘坐21路车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十一、咨询电话
0722-325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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