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3-24 10:5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林业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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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高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全社会公民的林业法治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林业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情况

2022年,曾都区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法治责任。及时调整了本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定期调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谋划重点工作。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三是确保履职到位。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廉述法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制度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有收获。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一)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有力推进职能转变。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对我局权限内的审核审批项目,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报件材料齐全,符合审核审批条件的缩短审批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二)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我局及时组织相关股室对现有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同时,更新完善了行政权力流程图,对行政权力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并通过政务网和网上办事大厅公示。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便民高效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进驻政务大厅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现一次告知,保证“一次办成”。二是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服务机制,对本部门能查核的材料不要求项目业主提交,实现共享申报材料信息,积极推进并联审批。三是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抽查、公示,转变林业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和杜绝林业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林业经济创新发展。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台账,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2022年,根据“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要求,对我局代起草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与上级法律法规存在不适应、不一致的情况。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全体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加强林业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切实规范林业行政决策行为,确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同时聘请湖北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雷骁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一)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事前普法服务。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执法模式,尤其是非法使用林地、乱砍滥伐等重点、难点案件开展专项行动。主动摸排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积极做好提前介入、提前服务、指导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通过上门服务指导,所有摸排出来的、建设项目均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有效预防了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情况。同时强化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环境。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逐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审议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情况

(一)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我局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等职责。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

(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情况。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发现的履责不到位、工作落实差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抓好干部监管,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全区林业系统党风政风根本好转,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一)提升法律知识群众知晓率。结合“湿地宣传周”“爱鸟日”“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假日到基层和帮扶点等人群聚集的地方采取发放宣传画册、纪念品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我们在采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发挥现代媒体作用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平台,宣传保护绿色家园。

(二)坚持把开展林农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服务林农的手段。根据林农实际需求,利用重大节日和农村集市,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流动宣传车、悬挂法制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普法下乡活动,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并将涉林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林农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化解涉林纠纷。加强对帮扶点驻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情况

2022年,我局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把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林业持续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断地进行下去。

(一)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普法知识学习到位。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将普法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自觉遵守。2022年,我局学法用法参加率100%。

(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工作重点。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和“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三)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林业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需要,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其间,加强对行政执法资格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及时开展证件换发,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依法治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依法治林战略,强化林业法制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强化工作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落实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并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转变工作职能,促进公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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