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曾都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1-13 14:18
  • 信息来源:曾都区财政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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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曾都区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度曾都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曾都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2-33231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曾都区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3条,其中机构简介6条、财政预算12条,财政决算11条,政府债务5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9条、回应关切2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专项资金15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1条,事业单位招录1条、其他行政执法公示8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其中信件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由股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审查无误后签字上传,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管理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等相关财政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我们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责任到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同时,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从而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较单一,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本部门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便于公众了解。二是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政策,提高工作专业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2022年共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17件,实现办结率、回复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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