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曾都区财政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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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曾都区财政局 | |
编辑 | 曾都区财政局 | 审核 | 张艳艳 |
一、制定目的
为创新构建曾都区“信易+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各方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府采购信用评价质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评价内容为政府采购失信行为,采用互评方式,由参与政府采购的各类采购主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在曾都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信用评价”中对其他关联方的采购行为进行星级互评,分类开展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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