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975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曾都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曾财发〔2023〕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1-29 09:48
编辑 曾都区财政局 审核 张艳艳
关于印发《区财政局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1-29 09:48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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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加快建成“四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曾都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1.强化财政部门政治属性。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全区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全面加强财政系统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常态化抓好党员下沉社区工作,指导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

3.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和内容,推进财政系统清廉机关建设再上台阶。强化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运行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全力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筑牢廉洁从政财政底线。

4.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和人教股统筹协调、相关股室分工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节日前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研判并做好防范措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发展,通过《曾都财政信息》、微信群,及时发布党建活动、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等信息,深入宣传革命先辈、优秀党员、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网络行为,强化管理员、群成员责任意识,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二、坚持供需两端发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紧盯国家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对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限额工作力度,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区关系民生福祉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持续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会同发改部门聚焦9+2重点领域谋划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督促项目单位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接,加快一案两书编制、证件办理、手续推进等环节,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后期承接更多专项债券资金奠定基础;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对已发行的债券项目,尤其是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支出数据和最新进展情况落实周统计、周汇报、周督办机制,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将债券使用进度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稳妥化解存量,及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归集对应专项收入,严格兑付到期债券本息,督促各举债单位采取增收节支、盘活资产、经营土地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清偿旧债,做到所有债务全部按时足额偿还。

2.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跨周期调节作用,倾斜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我区地方特色的专用汽车、应急装备、电子信息、农产品深加工、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先导产业,促进关键领域技术提升,加大对制造业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3.支持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统筹多方资金,继续安排商贸流通和香菇专项资金,侧重支持特色出口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链、打造对外贸易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突破发展、高成长性产业集聚发展、新兴产业壮大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健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惠企资金纳入免审范围,推动财政支持措施提质、扩面、增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引领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实业,专心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做好“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引导激励作用,充分调动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

5.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继续支持我区农业产业化建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做好惠农“一卡通”监督管理工作,保持“三农”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坚持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不断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用好上级支农资金,稳产保供,保障粮食安全。

6.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示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完善区级重要湿地全域生态补偿机制。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完善和拓展市场化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三、坚持资金投入向民生领域倾斜,持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1.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坚持在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按照“稳定、巩固、提升、优化”的原则,与相关部门衔接对脱贫攻坚期财政支持政策进行分类调整优化,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减,把工作做实做细,增强脱贫稳定性,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驻村帮扶成效。

2.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就业和失业保险支出,支持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区级应分担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加强基金收入征缴,压实基金支出管理,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持续做好职业年金虚转实及补记。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促进个人多缴长缴。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要求,推动促就业、保生活、稳岗位等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推进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巩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治理成果,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统筹力度,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全面落实优抚安置等政策,切实用心服务保障退役军人。

3.持续推进健康曾都建设。统筹财政支出和事业支出、卫生预算支出和医保基金支出、资金和政策,研究调整医院财政投入方式,推动加大医保预付工作力度,支持健康曾都建设。支持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和重症救治水平。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提升共济保障能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4.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三个确保”的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促进各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支持扩大义务教育资源,进一步降低大班额比例,开展教联体试点建设,推进城乡教育资源一体化、均衡化。实施学前教育两个比例攻坚行动,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建立与公务员工资同步的教师工资增长联动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引导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预算,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供给水平。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和传承,支持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落实旅游企业贴息奖补扶持政策,支持文旅产业疫后振兴与发展。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保障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改革,创新体育产业支持方式,助力体育消费。

6.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统筹各方资金用于“以奖代补”项目建设,形成各方资源汇聚、群众充分参与的有效机制。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在预算中科学合理保障“共同缔造”项目资金,确保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为财政平稳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1.做强做实财政收入。深入开展“财源建设年”行动,切实落实年初预期目标,从加强财源建设,涵养区域财源,构建地方税收增收的多级支撑体系,推进全区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以挖潜增收为抓手,制定措施,抓好税源增收,扩大存量,发展增量,规范征管,做实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依法处理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牢固树立大统筹理念。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各项举措,合理控制支出预算规模,除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刚性增支外,原则上不安排任何新增一般性支出,对部门项目支出实行总量控制,政策性新增支出通过新旧项目整合打包或置换方式解决,对项目支出增长一定要“急刹车”。从严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做到“只减不增”。将压减的支出和统筹的财力,集中用于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让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成为常态。

3.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强化区级“三保”保障责任,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区政策规定的“三保”保障清单,统筹区级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足额保障、不留缺口。严格落实规范后的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

4.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守债务风险底线。结合曾都实际进一步修订《曾都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速推动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并重,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1.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持续推进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政策文件法制审核,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

2.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积极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科学性、精准性和约束性,提升财政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

3.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积极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从源头规范资金绩效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与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布局、完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4.加强财政监管。紧盯财政行权用权,完善内控长效机制,提优内控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推动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维护财经纪律。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

5.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振兴、中小微企业发展、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保护法等政策法规的落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四平台一系统”建设,特别是完善分散采购平台(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监管智能化、交易便利化、资源共享化。加强对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政府采购业务的培训。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加大质疑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好审计、巡视、纪检部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法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对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评价工作。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约谈机制、市区框架协议供应商互认、建立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政采贷等工作机制。

6.加强国资综合监管。建立区级国有资产共享调剂机制,积极盘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登记工作。完成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填报,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7.加强会计管理。加强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和会计准则制度落实,持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和督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内部控制报告。协助组织好初级、中级会计资格证书的报名、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对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的申请,争取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代理记账执业许可“告知承诺”审批,降低代账门栏,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分级分层培训体系,优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促进全区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整体提升。

8.提升机关管理质效。提高政务运转质效,加大政务督办力度,规范会议文件办理,建立“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运行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互联网+监管”,优化财政服务质效。加大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典型经验推广、先进人物宣传的力度。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绿化等工作,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附件:关于印发《区财政局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

附件:关于印发《区财政局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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