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定城区5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车辆编制21辆,实有20辆,其中南郊实有数超编制数1辆,北郊和东城实有数少编制数各1辆。2023年,区财政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定的车辆编制,按照“实有数超编制数按编制数、实有数少编制数按实有数”的原则,以每年每辆3万元的标准,已将5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1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纳入了本年度预算支出计划。今后区财政继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将各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年度预算支出计划。
吕惠军代表,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是合理的,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还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财政事业,并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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