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5-25 11:07
  • 信息来源:曾都区财政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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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定城区5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车辆编制21辆,实有20辆,其中南郊实有数超编制数1辆,北郊和东城实有数少编制数各1辆。2023年,区财政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定的车辆编制,按照“实有数超编制数按编制数、实有数少编制数按实有数”的原则,以每年每辆3万元的标准,已将5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1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纳入了本年度预算支出计划。今后区财政继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将各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年度预算支出计划。

吕惠军代表,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是合理的,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还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财政事业,并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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