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曾都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提升,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任务,并列入本级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作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不折不扣落实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要求。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述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财政法治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122条,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及时详细回复。2024年共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38件,主办2件,实现办结率、回复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并上网公示。紧盯执法监管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涉法事务全覆盖法制审核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年审查财政重大事项19件,把牢法治关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所有在编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共有54人通过执法证考试,规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领域等行政执法检查。
(三)完善普法机制,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宣讲会等,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开展常态化学法用法活动,加深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理解与把握。组织“湖北财政讲堂”9次,为财政干部讲授社保基金、现代预算制度、预算执行分析、政府债务、新会计法、财会监督等话题的知识。
拓宽普法渠道,鼓励干部职工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供稿,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涉企政策等,向各大媒体平台报送44篇新闻稿件。在会计考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期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及时释疑解惑,注重在财政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优化财政职能,提升便民利企水平
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区退税减税降费6.7亿元。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对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示和动态调整;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不公平竞争的制度,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资金支付不及时和履约失信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持续加大“政采贷”政策宣传力度,成功办理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9笔,金额4143.6万元,有力的支持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实地走访新楚风集团、华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发放《惠企政策汇编》,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2024年共兑现惠企政策资金1.89亿元,其中兑现免申即享资金1436.92万元。
(五)强化财政监督,履行财政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合法合规。为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地方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联合区审计局对全区56个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检查,重点围绕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部门项目绩效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压缩一般性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审计,确保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组织开展了多项财政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会计信息质量、节前“四风”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财政违法行为,维护财经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发挥财政职能,全力保障经费开支
加强司法局及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全区司法人员公用经费每按每人每年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全年拨付区司法局用于全区法律体系建设113万元;为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基层司法所的业务经费1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同时把社区矫正、普法工作、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确保日常专项工作需要,2024年拨付政法专项资金1168.42万元。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部分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全面,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解决矛盾、化解难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纳入财政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
(二)压实法治责任。局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决定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按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全面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三)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普法宣传,建立起普法长效机制
第一,深化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拓宽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并且根据最新法治工作要求确保学习内容紧跟曾都法治工作实际。
第二,加大对财政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行政职能和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局财政干部的财政法规培训。
(二)常态化推进法治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第一,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对局名义及我局起草的区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好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
第二,继续开展好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与监督股和各执法股室的沟通工作,做好明年相应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确保明年按时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第三,落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解决行政纠纷,确保复议不被撤销,应诉不败诉,同时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提升审核人员专业素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减少案件发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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