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八五”普法实施,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全面有效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区财政局局党组将财政法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始终将财政法治工作与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中心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财政法治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任务,贯彻落实。健全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年初拟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全局普法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2023年以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各类学习10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4次,组织并进行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及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活动,加大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与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
二、规范处置涉法案件,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确保财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及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率为100%,规范性文件没有被备案监督机关责令整改、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情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协同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依法依规办理。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扎实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一是大力减税降费,助企纾困解难。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阶段性、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增值税降税率以及增量留抵退税等政策。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缓费共计6.95亿元。二是维护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非禁即入”管理要求,对清单之外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文件36件,均不违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坚决查处和纠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2023年以来,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2起。三是深化“网上办理”,提升服务效能。梳理全省财政系统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规范9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精准指南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时限、减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快办理进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6项实现全程网办、3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邀请专家对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决定文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对2021年以来的6件行政许可和8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进一步推进执法责任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实施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执法,财政系统共165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规范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级监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以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阵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按规范要求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收支、政府采购、扶贫资金、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以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5条,每年编印《财政信息》12期。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提高预决算报告草案编制质量,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广泛听取吸纳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切实提高提案建议办理质量。2023年,共办理人大提案和政协建议24件,其中,主办建议5件(区人大建议5件)、会办议案建议19件(区人大建议10件、区政协提案9件)。
六、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强化法治经费保障。持续完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预算科学管理,足额安排政法专项经费。按照政法机关人员数量和保障标准,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足额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同时,根据工作职能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项目预算,足额保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政府法律顾问及普法宣传等专项经费,确保政法部门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二是统筹保障重点支出,支持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安排,保障政法机关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持政法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维稳安保、法治宣传等专项工作;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审判法庭改造、矫正中心建设等项目资金,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条件。三是落实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政法资金跟踪问效。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等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强化部门绩效理念,督促政法部门加强单位财务和资金使用管理,以更实的举措强化政法资金跟踪问效,有效发挥财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曾都建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化为抓手,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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