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09-03 15:16
  • 信息来源: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审核人: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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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曾都开发区田园路企业两端种植绿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现场核查、权属确认了解走访并核对土地产权信息,田园路企业两端空地不属于市政公用区域,土地产权归属地为当地村委会所有,不在我局市政绿化建设及管护职责范围内。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集体产权土地的绿化种植工作,需由产权所属集体单位自主决策实施。

我局将主动对接曾都开发区管委会及属地企业组织,转达您的建议,提供绿化专业技术指导,同时强化该路段市政公共区域的市容环境管控,全力配合优化园区周边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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