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05-26 14:5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审核人:徐玥莹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赵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随州市街边门面粘贴出租广告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商户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市容环境意识”的建议。区委宣传部与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提高市民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增强市民环境意识,发挥曾都区自媒体协会力量,引导商户选择正规渠道发布广告,主动维护城市环境,营造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您提出的“通过社区、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普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区委宣传部会同相关单位收集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客户端等平台,制作发布图文、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加强对商户的宣传教育,普及违规张贴广告对市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高商户法律意识,引导广告公司规范经营。

三、关于您提出的“制定出台相关管理规范,明确门面广告的张贴标准、位置、面积等要求。设立指定区域供商户张贴广告,保持街道整洁有序”的建议。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司法部门梳理相关管理规范,广告管理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持整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之规定,结合全市“清洁家园”行动火热开展的实际,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在狠抓清理整治牛皮癣小广告的同时,对确实有民生需求的区域,科学合理增设便民宣传栏。目前在部分小区共设置“便民信息张贴栏”143块,既方便了市民免费发布招聘、租赁等信息,也有效解决了“小广告”乱贴乱画的问题。

四、关于您提出的“城管部门及街道负责人主动与商户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协调解决广告张贴问题。鼓励使用自媒体现代化方式发布出租信息”的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协同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以社区网格宣传为主,深入商户进行宣传教育,采取发放《户外广告张贴规范告知书》等方式,引导商户采用在公共宣传栏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广告信息的方式,既能达到宣传效果,又能减少乱贴小广告现象,提升城市市容环境。

五、关于您提出的“引导商户使用网络平台,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传播效率”的建议。针对商户发布宣传广告的需求,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组织社区人员入店宣传指导,帮助商户使用58同城、本地通、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广告,扩大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效果。

六、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张贴广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对屡次违规的商户进行依法查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建议。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组织综合执法中心会同属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清理行动,对违规张贴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对屡教不改的涉及黄赌毒等违法张贴者依法处罚。

七、关于您提出的“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对违规张贴广告的行为进行举报。建立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市民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清洁家园”行动中,广泛发动群众力量,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引领群众参与环境整治,鼓励市民通过“12345”市长热线等渠道对违规张贴广告等城市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氛围。目前区城管执法局正在向上级请示奖励资金,建立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内生动力。

八、关于您提出的“简化审批流程,为商户提供便捷的广告发布服务。提供专业设计服务,帮助商户制作规范且吸引人的广告”的建议。根据2024年11月29日《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明确提出即日起暂停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备案的办理工作。目前户外广告审批工作处于暂停状态。城管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人民城管”理念,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城市管理问题,践行服务为民初心,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若后续审批工作重新启动,区城管执法局将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各地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2025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