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政策问答
  • 发布时间:2023-05-05 16:43
  • 信息来源: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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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改革后,参保人保障提升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互助共济功能提高,门诊需求多、患病多的参保职工获益明显。之前不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长期患病的参保职工,往往是医保卡上的钱减少数百元、统筹基金报销数千元,获益远超个人医保卡减少金额,有效减轻门诊就医费用负担。二是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改革前,医保卡上的钱只能由本人使用,改革后,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使用,实现了统筹基金“大共济”、个人账户“小共济”。 三是拓宽了使用范围。改革后,医保卡上的钱不仅可以继续在医院看病和药店买药,还可以在药店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以及本人及家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

问:普通门诊可以报销了,会不会影响原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

答:这次新建立的门诊共济和门诊慢特病(俗称的门诊慢性 病、门诊重症、门诊大病等)是两项单独的门诊保障政策,分别记账,费用互不挤占。以前只有门诊慢特病的门诊费可以报销,不是门诊慢特病的,比如感冒、肠胃炎等都只能用医保卡上的钱, 改革后这些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也可以报销,由统筹基金支付。同时,门诊慢特病的政策依然保留,取得资格的患者仍按规定报销。

    问: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标准如何?

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政策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门诊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报销:

——起付线。在职人员500元、退休人员400元。

——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级别,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站)80%,二级70% ,三级60%,其中,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

——封顶线。在职人员1300元、退休人员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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