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主要权利有:
(1)按规定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和证据、依据的权利。
(2)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权利。
(3)提供证据材料的权利。
(4)陈述、申辩、质疑、反驳的权利。
(5)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
(6)依法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的权利。
(7)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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