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户籍地、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一事由只能向其中一地申请),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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