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办理个人登记需满足的条件:
(1)年满 16 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其中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需要的材料:
(1)《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1 份)。
3.注意事项:
(1)在线下(窗口)办理就业登记时,需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查询人员参保状态。
(2)个人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3)就业地所在县区必须选择曾都区;
(4)所有资料必须是本人自己填写,不得由工作人员代填。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