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能否要求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改?
答:不能更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离婚证及协议书发给离婚当事人,即完成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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