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准备办理结婚的双方都是随州市外湖北省内户籍,但双方长期在随州市工作生活,是否可以在曾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答:可以。双方需带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随州市居住证在随州市任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
问:双方在提交离婚申请后,能否早于或晚于办理期限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能否一人去办理?
答:不行,在提交离婚申请后,需按照回执单上的办理期限内登记办理,无法提前办理。晚于办理期则离婚申请失效需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办理期内需双方共同到场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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