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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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
编辑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审核 | 曾都区 |
为深入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推动放权赋权,明确街道职能定位,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曾都区街道职权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原则
进一步完善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将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下放到街道,依法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推动赋权明责,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着力构建职能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街道职权体系。
二、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
三、主要内容
(一)《曾都区街道职权清单》(共229项)
1.街道法定权力事项74项。
2.街道赋权承接事项155项。
(1)承接依职权事项149项。其中市级职权97项,区级职权52项,具体是:市级城管执法部门68项,市级住建部门29项,区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3项,区级水利和湖泊部门20项,区级农业农村部门6项,区级应急管理部门12项,区级林业部门11项。
(2)承接依申请事项6项。其中市级职权1项,区级职权5项,具体是:市级城管执法部门1项,区级民政部门3项,区级农业农村部门2项。
(二)《曾都区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共166项)
从《曾都区街道职权清单》中筛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依职权事项形成。
四、相关说明
《曾都区街道职权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印发后,赋权部门与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确保赋权事项顺利移交、有序衔接。同时结合法律法规、简政放权、机构职能调整及基层需求等情况,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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