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2095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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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曾政发〔2022〕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16:31 |
编辑 | 徐雨萱 | 审核 | 谢沛霖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精神,现将《曾都区承接省人民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承接部门要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各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事程序,将承接事项列入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区委编办要会同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需提交区政府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曾都区承接省人民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90项)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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