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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曾都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曾政办发〔2021〕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9-07 14:57
编辑 曾都区人民政府 审核 谢沛霖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9-07 14:57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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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曾都区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曾政办发〔2021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曾都区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726

曾都区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不断提升全区人民健康获得感,打造健康中国行动的“湖北样板”曾都篇,根据《随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随政办发〔2021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健全综合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防治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等途径,力争经过35年努力,从源头降低“323”健康问题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减少对群众的危害,为健康曾都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加强宣传。组建曾都区健康科普专家库,整合利用各类健康科普资源,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针对“323”健康问题进行健康科普宣传。深入推进健康进万家活动、健康中国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骨骼、健康体重)、健康知识宣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健康曾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重点推进。健全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全面加强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健康知识和行为教育,探索设立“健康副校长”,将健康教育纳入在职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各中小学校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且每周不少于0.5学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活动,培养健康生活、饮食、学习运动习惯,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促进健康环境建设,加强水、土壤、空气等环境介质和工作场所等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动态实施环境、食物等对健康影响的风险评估与预警,组织开展“国家人体生物学监测”项目,通过开展环境暴露人群流行病学调查,采集血、尿样本并进行检测分析,获得环境化学物质人体暴露负荷的数据信息,以掌握我区居民环境化学物质暴露相关的环境、行为和健康效应指标等状况,以及年龄、性别特征,建立环境暴露人体生物样本库和生物样本信息库。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通过严控源头、严查过程、严格风险监测等措施,加强学校、农村、新业态、高风险产品等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明显改善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创建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健康曾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深入推动全民健身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健康主题公园、健身步道、登山绿道、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建设,积极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和改造旧厂房、闲置仓库、城市空置场等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休闲项目和特色运动项目,开展全民健身推广普及,普及工间健身制度,推动开展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青少年、幼儿及残疾人体育运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加强体育协会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基本组织。推广实施公民体质监测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居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推动区精防中心、曾都医院、心理咨询机构、社区管理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转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科学缓解压力。通过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实施对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鼓励医疗机构通过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加大中医药干预力度。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发挥“网格化”“业委会”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卫生健康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健康曾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典型示范。发挥区直机关模范带头作用,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单位(机关、学校)建设,发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学生、干部、职工健康素养,以点扩面提升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将攻坚行动纳入村(居)委会重点工作内容,与基层爱国卫生运动、疾控机构及城乡社区联动相结合。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组织、指导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二)不断完善筛查机制,做到健康问题早期发现。

1.厘清全区重点健康问题。统筹分析全区死因监测、人均期望寿命、重大慢性病早死率以及各项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弄清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制定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局)

2.落实各项筛查措施。一是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引导超重和肥胖者(包括腹型肥胖者)定期监测血糖、血压和血脂。二是适时启动重点人群心血管健康筛查、卒中大筛查。三是逐步对40岁以上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和肥胖人群进行心血管风险评估。四是完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上消化道癌、肝癌、结直肠癌、肺癌等重点癌症,创造条件普遍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五是逐步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项目范围。六是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产前检查项目服务,提高产前筛查率。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普及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率,逐步落实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0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七是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眼屈光等指标的视力健康监测、预警、评估和干预工作,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八是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及严重精神障碍筛查工作,加强老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的关注度,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评估,逐步开展重大突发事件涉及人群的心理评估、疏导和干预,提升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九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利用健康体检服务车、智能健康管理服务包及其他体检手段加大对各类重点人群疾病筛查力度。(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妇联)

3.加强大数据结果运用。逐步消除数据壁垒,强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质监测、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监测和筛查数据信息利用,科学开展人群患病风险评估,综合分析健康影响因素,制定针对性干预政策和指导措施,降低发病风险。(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残联)

(三)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类患者健康管理。

1.加强医防结合。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长期照护等纳入医共体建设规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快区疾控中心建设,推动疾控与医共体业务融合、协同发展,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把医和防有机结合起来,逐步面向全人群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疾病诊疗服务、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局)

2.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区级防治中心专家和区医共体牵头单位曾都医院专业医师为支撑,基层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负责,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患者提供包括健康状况咨询、生活方式干预、治疗方案制定、日常用药指导、住院医疗服务和后续康复等在内的“全流程、闭环式”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财政局)

3.抓好重点人群管理。对筛查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完善健康档案。完善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出生缺陷、严重精神障碍等符合条件的疾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指导群众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患者规范用药依从性和科学性。对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癌症患者制定生活方式、药物治疗、健康检查等干预计划,定期随访。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加大戒烟干预力度,鼓励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倡导戴口罩。对已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对筛查发现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建立视力健康档案,落实视力健康管理,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对筛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精神卫生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要加强协作、交换患者信息,定期健康管理服务,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四)精准针对疾病特点,提高规范治疗效果。

1.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发挥区级防治中心和专科专病联盟作用,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重大疾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加快曾都医院胸痛中心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血管病防治、胸痛救治单元建设。推进曾都医院卒中中心建设,逐步建立“脑卒中31小时黄金救治圈”(发病到呼救时间小于1小时,院前运输时间小于1小时,入院到开始溶栓时间小于1小时)。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重点癌症(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上消化道癌、乳腺癌、宫颈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和MDT诊疗模式,降低患者死亡率,提高癌症5年生存率。开展呼吸学科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呼吸核心技术的指导和质控,保证新技术、新业务的水平和质量。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愈率。推进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及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救助项目实施,为010岁苯丙酮尿症患儿免费提供治疗特殊食品。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转诊制度,规范近视及其并发症的治疗。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精神卫生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早期发现、疑难急重转诊、应急处置、慢性治疗和医学康复水平。各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局)

2.整合医保资源。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随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完善慢性病医疗保障措施,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险等制度间有效衔接,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形成保障合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3.推动分级诊疗。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三、支撑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由健康曾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攻坚行动,建立323”健康问题专项行动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测工作。组建曾都区专病管理办公室、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卒中、心血管、癌症、呼吸系统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等专病防治中心(站)。进一步强化完善区疾控中心、防治中心、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促进医防融合。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建设,为攻坚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政策保障。区直各部门在制定部门规划、公共政策及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时,将促进健康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其中予以统筹考虑。制定支持慢病用药保障、重大疾病筛查和救治保障等政策,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管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构,开展高危患者筛查扩面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优先投向“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落实投入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重大疾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三)强化信息与科技支撑。加快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实现镇检查、区诊断。发展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在线咨询、病情随访、慢病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利用可穿戴智能设备获取患者生命体征数据,实施实时健康监测与管理,将推进“323”健康问题纳入区科技发展规划。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四)强化指导评估。坚持全面推进与举办试点相结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建立攻坚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地各单位攻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推动目标任务落实。2022年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终期评估。

附件: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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