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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曾都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曾政办发〔2021〕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07 16:19
编辑 曾都区人民政府 审核 张艳艳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创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行区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07 16:19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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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创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行区

工作方案的通知

曾政办发〔2021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曾都区创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行区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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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创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行区工作方案

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3号)和《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4号)精神,曾都区被确定为创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先行区。为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底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提供可操作性、可复制、可推广蓝本。

(一)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创新公开方式。

(二)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

(三)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7月)。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完善行政执法软硬件设施设备。

(二)督导落实阶段(20218月—10月)。

1.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及其对营商环境的危害。立行立改,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

2.开展全面监督活动。实施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开展行政执法办案专项监督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聘请法制监督员开展长期监督活动。

3.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地、区政府各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培训和实施情况纳入半年法制建设督导范围。严格规范重大执法行为,切实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活动的创建提供详实可信、合法有效的事实依据。

4.启动检查创建初评。对各地、区政府各部门推行“三项制度”的创建活动进行初查初评。对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甄别分类,立行立改促提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形成“三项制度”工作手册样本。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11月—12月)。

对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逐步形成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项措施和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有效运行。以最佳成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曾都区创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创建工作。各地、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人,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全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着力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统筹衔接。把推动“三项制度”全覆盖工作与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制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率、领导干部应诉率等情况纳入各行政执法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依据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标准,采取平时动态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执法的正确率与案件发生率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按照一定的权重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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