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30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曾都区2026年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单位信息(见附件1)予以公示。
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曾都区沿河大道102号一楼)
联系人: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工作人员 王金威
联系电话:0722-3327326
附件1:曾都区2026年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附件2:省社保系统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完善指南
温馨提示:
1.部分用人单位银行账户或企业规模信息不完善,请及时完善(见附件2)。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点击特色服务登录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完善本单位信息;线下: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社保登记窗口办理)
2.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参保单位要按照规定管好、用好稳岗返还资金,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职工岗位稳定。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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