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决策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6〕324号)、《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2026年),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的规定,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举行曾都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00(听证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曾都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
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本次听证会。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于2026年8月31日前到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都区青年路196号)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申请,领取听证资料。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到会。
六、听证须知。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
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参加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四)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
持人的安排进行。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
考,会后收回。
(六)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琳 联系电话:0722-3266986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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