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防范化解市场主体劳动用工风险隐患,为深化人社领域数字化改革,动态掌握企业用工管理底数,积极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有效提高数字化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曾都区范围内开展 202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二、书面审查对象
凡是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或者批准成立的下列用人单位,均应参加2026年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一)在曾都区市场监管局或曾都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单位(含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二)招用了应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区直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本区劳务派遣用工涉及的劳务派遣企业单位;
(四)区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用人单位;
(五)其他应参加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
三、书面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书面审查方式
本次审查统一采取线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https://gzqx.chutianyun.gov.cn/publicservice/index.html#/home,按照操作指南申报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1.经系统评价,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A级的用人单位,免予审查,但仍需通过上述端口完成网上申报。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3.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询审核情况,根据人社部门初审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4.用人单位可登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用人单位-诚信查询”端口,查询本单位202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用人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异议复核,该项工作于2026年7月31日前结束,请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根据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信用修复。
6.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逾期未申报、拒不配合审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咨询电话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与劳动关系股
联系人:魏立志 联系电话:0722-3251556
附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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