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各相关建设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规定,现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随州市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府河万隆佳苑)
随州文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万店丽景星城)
中国石油天然气随州分公司(季梁大道加油站站房)
二、办理流程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原件至曾都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86号)办理返还手续:
1.建筑项目备案证;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缴纳保证金财务收款原始收据(银行转账流水明细);
4.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证明;
5.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逾期处理
上述项目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请及时办理退还手续,经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2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全额划缴区级财政国库。
业务咨询:曾都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联 系 人:张辉
联系电话:0722-322453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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