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现对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25年2月受理的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2-3327326
附:曾都区2025年2月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拟补贴人员明细表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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