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办〔2024〕56号)及《曾都区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已完成了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的测产验收工作。现将测产结果公示如下:
一、测产主体
1.随州市曾都区秦氏种养殖家庭农场
2.随州市燎原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3.曾都区启友农机植保农民专业合作社
4.随州市曾都区益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5.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萍涛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测产结果
1.随州市曾都区秦氏种养殖家庭农场
采用主推品种:隆两优华占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4.48%
2.随州市燎原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用主推品种:天丰香占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3.98%
3.曾都区启友农机植保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用主推品种:隆两优华占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6.02%
4.随州市曾都区益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采用主推品种:川香玉1号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3.63%
5.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萍涛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用主推品种:伟两优钰占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4.55%
三、测产说明
本次测产工作由专家组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了测产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测产结果将作为项目补贴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7223223669
随州市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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