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日益兴起,为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促进我区新业态领域健康蓬勃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3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支持和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人员范围
在我区从事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电商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工作的劳动者,无论是否与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二)基本条件
1. 年龄在 18 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身体健康,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2. 有提升自身职业技能水平的意愿,能够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培训课程和相关学习任务。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1. 通用技能培训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常识、沟通技巧、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旨在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2. 专业技能培训
根据不同新就业形态岗位需求,设置针对性的专业技能课程。如快递行业的包裹分拣与处理技巧、外卖配送的路线规划与高效配送方法、网约车驾驶服务规范与应急处置、互联网营销的推广策略与流量转化等。
3. 数字技能培训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数字化工具应用、数据分析、线上运营等方面的技能培训,适应数字化时代就业需求。例如电商直播中的直播软件操作、视频剪辑制作、粉丝互动运营等。
(二)培训方式
1. 线上线下相结合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培训课程,方便劳动者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同时,结合线下集中实操培训、模拟演练、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2. 理论与实践并重
培训过程中注重理论知识传授与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实际项目操作、岗位实习等环节,使劳动者能够将所学知识迅速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3. 以企业为主导与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相结合
鼓励新就业形态相关企业自主开展或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形成多元培训格局。
三、培训实施主体与要求
(一)企业培训主体
1. 新就业形态相关企业应积极履行培训主体责任,制定本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2. 企业可依托内部培训师资力量开展培训,也可与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培训。合作过程中应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应及时为劳动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将培训情况录入相关信息系统。
(二)社会培训机构
1. 具备相应培训资质、师资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的社会培训机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备案后,可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 社会培训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优化培训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服务质量。同时,要严格遵守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培训行为。
3. 社会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事项,保障培训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培训补贴政策
(一)补贴标准
1. 通用技能培训补贴按照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执行。
2. 专业技能培训补贴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和等级确定补贴标准,对完成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工不超过1000元/人、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人、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人、技师不超过35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人。
3. 数字技能培训补贴参照专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执行。对于纳入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20%。
(二)补贴申请
1. 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培训前,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和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审核。
2.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的,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合格证书、收费凭证等。
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曾都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项目和培训成果等,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劳动者参与度。树立优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管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过程和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和补贴资金审核制度。对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定期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优化服务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培训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等参与培训教学工作。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