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5-14 18:1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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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于2023128日受理雷冬冬工伤认定申请公告送达举证告知书,工伤认定程序于2024年2月4日中止。公告期满后,我局202432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1201工伤认定〔202400077),认定雷冬冬所受伤害为工伤。因通过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果(被拒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02号曾都区人社局办公楼2203室法治与劳动关系(工伤)

联系电话:0722-3315058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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