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随州市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标准清单》《随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曾都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标准清单》《曾都区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主要内容为:一是完善随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筑垃圾(渣土)不再纳入生活垃圾收费管理范畴;二是修改完善随州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政策;三是对医疗废物处理费集中处理放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四是修改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明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重点延伸服务项目。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清单同步在曾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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