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要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举行曾都区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听证会地点:区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曾都区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曾都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地方评估机构估价师代表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正反复印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报名。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