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所: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湖北省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湖北省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的通知》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