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市场监管局服务承诺制度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1-11 15:5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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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服务要求

(一)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

(二)公开、公正、公平、一视同仁;

(三)坚持执法为民,全力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以人为本,求真务实,防止执法扰民;

(五)服务窗口均有服务指南,便于服务对象一目了然;

(六)对服务对象咨询的内容要一次性告知清楚;

(七)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讲究文明礼仪。

二、具体承诺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内部科室当天签办,不滞留过夜,单位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

(三)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其它服务承诺。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联系群众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三、违诺处理办法

(一)未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承诺制度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1、为企业、群众服务时,态度粗暴,语言不文明的;

2、依法能办的事项无故不办,或者依法不能办却乱作为的;

3、无故没有按承诺时限办理的;

4、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

5、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

(二)当事人投诉我局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通报批评、扣发工资、内部调离岗位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州市曾都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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