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曾都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实施方案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3-22 11:2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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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关系保障,提高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服务水平,加强职工和企业的沟通与协调,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培育推树第一批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的通知》(总工字〔2022〕55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区政府办《关于曾都区创新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区人社局为做好全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确保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决定成立区人社局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创建工作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东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永国、艾国清同志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法治股、就业股、就业局、社保局、监察局、仲裁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治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股室、各单位任务推动与落实,统筹协调站点的建设情况。

二、建设要求

(一布局要求。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利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原则区人社局采用“先易后难”原则,先从工作基础较好、各方面条件较成熟的地方起步,在积累和总结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数量要求。2023年底前至少建成2家,力争入选全省示范站点1家。

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半年内,累计服务劳动者超过5000次,并有效推进辖区、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名称要求。规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社区、工业园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机构称谓,由区人社局负责统一制作机构标牌曾都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XXX站,工作人员统一称劳动关系协调员”。

三、建设方式

(一)起步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主要通过“联合建设”的方式,与现有的零工驿站联合建设,线上开发“曾都零工驿站”App投诉维权板块,丰富劳动维权政策法规内容,优化投诉维权模块功能;线下划分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功能区域,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指导、矛盾调处等服务职能。与曾都区公共服务就业服务超市零工驿站联合建设“曾都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西门站”,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并开展试运行。

(二)巩固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根据“曾都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西门站”的具体建设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站点建设,调整各类工作分工、工作制度、工作区域等,以达到预期目标,确保站点顺利运行。

(三)推广阶段(2023年6月-2023年9月):立足现有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条件总结复制“曾都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西门站”的经验,建设“曾都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白沙洲站”,在保障站点的基础运行下,结合“曾都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白沙洲站”的实际情况对区域划分进一步细化。

(四)验收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2023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对照验收标准查找不足,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由专门的评价机构对站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形成报告。根据评价机构反馈的情况,由法治股撰写自查报告及典型经验。自查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地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情况、改革创新情况和特色做法,既总结经验,又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篇幅不超过3000。2023年10月中旬前,通过档案管理、台账清理、工作情况报告等形式准备好迎接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试点验收工作。

、建设标准

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要按照有平台、有队伍、有制度、有保障、有标准、有成效的“六有”标准建立,探索“属地管理、网格服务、共建共享、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工作新机制,维护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有平台一是有专业的配套设施。办公场所要做到“四个独立”,即一个独立综合服务窗口、一套独立的办公设备、一个独立调裁对接工作室、一套闭环办理流程。二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固定场地开展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且有标识牌。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各类标识清晰有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等必要服务设备。三是有齐全的服务设施有实体或电话接待窗口,提供咨询、诉求收集、意见投诉受理等服务事项服务事项登记、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信息化。四是有长期运营的智能化平台有智慧服务平台,实现站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处置和评价等可采取自建、共享等方式。设备配备要与辖区企业规模和劳动者数量相匹配,与服务对象需求相适应。

)“有队伍一是有专业化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力量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配备1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协调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身份,情况特殊的再作调整。二是有体系化的强化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制定培训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进服务,加强对服务站点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讲解、个别指导的形式,定期开展制度、法律、业务等培训,新入职人员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三是有稳定性的队伍保障。原则上在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允许被借调到其他岗位,建立人员变动登记备案制度,协调员岗位变动需要增减或调整的,需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法律援助岗,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配备相关类型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指导

)“有制度一是有健全完善的站点管理制度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有站点建设和运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站点建立健全业务、人员、安全、财务等管理制度,站点运行规范。二是有运行顺畅的三方工作机制。根据区域或行业发展实际、服务对象需求,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其他多方合作工作机制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争取更多的资源共同开展劳动关系服务站点建设和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三是有合理有效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预防和处置机制。执行曾人社〔2021〕14号《区人社局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及总体预案》的工作要求,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联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

)“有保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健全的考核评价制度。2023年,劳动关系服务站点经费保障由区人社局统筹安排,从就业资金中列支;2024年,劳动关系服务站点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站点有效运行

)“有标准一是强化标准化建设。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有内容丰富的服务清单、明确具体的服务标准、便捷规范的服务流程。制定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工作职责梳理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流程图简化模板格式。二是促进专业化建设。逐步健全服务站点工作机制、提升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优化人社业务经办流程、完善服务站点工作设施。

)“有成效一是宣传有成效。为辖区、行业企业和劳动者提高多样化、专业化、智慧化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项目,通过宣传册、海报、网络等公示服务事项、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同时,结合“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等活动,常态化走进企业或面向辖区内职工组织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活动,讲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故事,提高辖区职工对站点服务事项的知晓度。二是服务有成效。为办事群众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劳动法律援助、企业用工管理诊断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指导、企业收入分配指导、集体协商指导、企业民主管理指导、劳动纠纷调解、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建设指导、职工心理疏导等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做好就业登记及政策咨询登记,建立服务反馈机制好差评电子设备、即时评价卡、问卷等),服务对象满意度80%以上。三是工作有创新。提供就业创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导;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答,调解劳资双方纠纷,发挥人社+工会+法院+公安+司法工作职能,形成劳动保障维权一条龙服务、一站式解决;帮助企业内部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强化企业纠纷自主调处能力。四是治理有效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作用,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信息咨询、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制定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构建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

五、服务功能

(一)公共资讯类。及时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资讯、劳动关系疑难问题资讯、企业重大违法行为信息资讯、劳动者就业信息资讯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资讯等。依托网上办事系统,将劳动关系、就业、社保、人才、企业和职工服务等职能下放到服务站就近办理或开展网办代办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培训指导类。开展企业用工管理诊断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指导、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劳动关系业务培训、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导、就业创业指导、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内部矛盾化解指导、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建设指导等。

(三)矛盾调处。开展劳动纠纷调解、劳资隐患排查化解、劳动投诉举报查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群体性纠纷协调处置、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关系风险防控等。

(四)动态监测。开展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及时向随州市、曾都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上报劳动关系、就业失业矛盾预警信息,初步制定预警预案,以便随州市、曾都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掌握劳动关系微观情况,完善政策处置措施。

(五)激励表彰类。开展各类资格认定、奖励补贴及经批准的评先评优等。

兜底保障类。提供法律援助、困难帮扶、欠薪垫付、应急保障等。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合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严格落实“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年度定期培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按有关法律法规续签、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建立正常退出机制。

(二) 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镇办、社区、工业园区公共服务站点劳动关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对服务好、群众满意、工作成效显著的服务站点和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

(三) 加强经费保障。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在人、财、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方案设计、过程实施、监督问效等各个环节工作。工作小组要抓好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股室负责人要抓好分管领域的相关工作,以上率下、作出示范。

强化协同配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加强对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的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大对服务站点的指导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服务站点的运行发展。

(三)注重重点突破。坚持系统推进,多点发力,突出问题导向、源头治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轮派工作人员进站了解企业和职工需求,分析解决问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服务,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实际问题和矛盾

随州市曾都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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