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6-22 15:1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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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区工伤预防工作,有效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更好发挥工伤保险积极功能,根据《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湖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点行业工伤预防监测的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动实践“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伤预防工作精神,把工伤预防工作向纵深推进,有力有效化解工伤风险,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增强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如期实现预防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推进实施精准式工伤预防培训项目2023年在全区机械制造行业、冶金铸造行业中选择10家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在其他行业中选择10家企业进行宣传培训,持续开展精准式工伤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10%以上。

(二)重点实施建筑行业工伤预防专项培训组织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开展工伤预防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达到1000人次。

(三)大力实施危化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等四类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培训率达60%以上,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培训达100%。

(四)推进工伤预防(含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政策宣传学习持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三进三送活动,将工伤保险知识普及到全各类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发挥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

三、工作计划

(一)工伤预防宣传

1.园区大型宣传活动。由第三方工伤预防服务机构负责,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工伤预防普遍宣传的方式,在全区选择企业较集中、就业人员较多、具备宣传场地要求的企业园区开展1场大型宣传活动。

实施形式:集中宣传

实施时间:7月-12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就业局、人社中心

2.建筑工地专项宣传。走进安全事故多发、农民工工伤较多的建筑工地,通过建筑安全体验、发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手册、建筑工伤预防知识折页、安全预防用品等形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农民工开展建筑工地工伤预防知识专项宣传,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商积极主动参保思想意识,提升建筑农民工想预防、会预防的意识和能力。

实施形式:集中宣传

实施时间:7月-9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劳动监察局

3.媒体宣传。对全区工伤预防项目开展情况在区级及以上官方媒体进行宣传,全年不少于3次。

实施形式:通讯报道

实施时间:7月-12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局属相关单位、  人社中心

(二)工伤预防培训

1. 重点企业工伤事故隐患调研对全区3家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调研,现场排查企业工伤事故隐患,形成工伤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提出改进建议,编制企业工伤事故隐患排查意见书。并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对重点企业开展回访巡查工作,查看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收集整改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隐患调研及巡查报告。

实施形式:走访+回访

实施时间:7月-12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重点企业包保专班、各人社中心

2.一企一策专项培训对照工伤事故隐患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3家重点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骨干或生产一线班组长进行“一企一策”工伤预防专项培训,增强重点企业工伤预防的思想意识,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水平。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

实施形式:集中培训

实施时间:7月-12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重点企业包保专班、各人社中心

3.互动式、体验式培训。对全区建筑业、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行业大中型企业,组织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等,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培训。

实施形式:集中培训

实施时间:8月-12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局属相关单位、各人社中心

4.职业病防治专项培训组织全区非煤矿山、冶金、建材、陶瓷制造、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尘肺病、热射病易发高发行业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培训,提升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实施形式:集中培训

实施时间:8月-11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局属相关单位、各人社中心

5.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按照《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随人社函〔2022〕12号)的要求,对全区危险化学品5类重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主任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实施形式:集中培训

实施时间:8月-12月

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局法治股、局属相关单位、重点企业包保专班、各人社中心

四、经费开支

曾都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经费均由随州市人社局按规定在工伤保险基金中计提并列支,统一由随州市人社局与第三方机构结算。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曾都区人社局工作经费规定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预防工作需要及时与随州市人社局做好对接工作,强化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管理和督导。

(二)强化监督。要严格执行有关工伤预防项目确定、采购、实施、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依法规范使用工伤预防经费。

(三)强化协同。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人社中心作用,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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