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市场主体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截至2023年3月31日)
  • 发布时间:2023-04-06 10:4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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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以下称年报)时间已过半。为深入推进我区年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区年报工作第一季度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年报工作进展情况

(一)企业年报情况。全区2022年度应年报企业20787户,截至2023年3月31日(下同),全区已年报企业8181户,年报率为39.36%。各所年报率由高到低分别为:何店所54.88%、洛阳所47.67%、西城所41.91%、城北所41.63%、南郊所40.74%(含部分涢水所辖区市场主体)、万店所37.82%、北郊所37.42%、府河所36.55%、东城所36.21%。

(二)个体年报情况。全区2022年度应年报个体工商户84913户,已年报50099户,年报率为59%。各所年报率由高到低分别为:城北所98.87%、北郊所92.91%、府河所91.86%、万店所86.65%、洛阳所80.38%、西城所77.8%、南郊所66.37(含部分涢水所辖区市场主体)、何店所34.82%、东城所34.29%。

(三)农专年报情况。全区2022年度应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700户,已年报276户,年报率39.43%。各所年报率由高到低分别为:西城所80%、洛阳所67.14%、南郊所50%(含部分涢水所辖区市场主体)、何店所42.99%、府河所38.35%、城北所34%、万店所27.81%、北郊所27.59%、东城所20.83%。

二、情况分析

综上来看,全区个体年报情况较好,已达到50%以上,多数市场监管所都超额完成了目标比例50%,城北所、北郊所、府河所均已完成90%以上,但是部分所如何店所、东城所还未达到50%。全区企业年报和农专年报还有待加强,年报率均为39%,未达到50%,企业年报率除何店所为54.88%外,其余各所均未达到50%;农专年报率西城所、洛阳所、南郊所较高,分别为80%、67.14%、50%,其他各所均未达到50%(由于涢水所辖区市场主体指定管辖划分还未完成,数据不准确,故未单独列入本次统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工作平衡推进。各市场监管所要平衡企业、个体和农专年报率,加大对企业和农专年报工作的推进力度,设立年报集中申报点,指导区域内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在城乡结合部及偏远乡镇,针对年龄偏大、操作电脑不熟练或没有电脑的市场主体,采取上门指导、“一对一”服务的方式帮助其进行年报。

(二)明确工作目标。各所要在5月31前,市场主体年报率达到80%;6月20日前,市场主体年报率达到95%。各所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对标先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年报作为上半年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所长要亲自抓部署、抓调度、抓落实、抓督办,确保辖区市场主体应报尽报,圆满完成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目标。

(三)深化年报宣传。各所要将年报的宣传资料,及时分发、张贴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积极通过微信、各类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在相关场所、服务窗口显示屏滚动播放年报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总局令第 52 号)第七十条明确的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的法律责任及未年报被列异后的法律后果,提高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的认知度和自觉性。

(四)强化责任督导。区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所年报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各所年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年报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基层所,将开展专项实地督查,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和“工期倒排”制度,细化年报工作措施,按照工作日安排、周调度分解任务进度,层层督导年报工作落实,确保6月2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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