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27 17:0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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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队)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区局决定成立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区局信用监管各项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局信用监管工作的重要制度措施;协调解决局信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信用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完成市场监管局和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鲍  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卫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先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童中伟 党组成员

  陈  会 办公室主任

  峻  政策法规股股长

何荣华  营商环境办主任

张继文  登记注册股负责人

刘小平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勇  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股股长

胡道敬  价格监督管理股股长

余军建  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

邵金成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

王大洲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肖金玲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股长

  军  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股长

黄全国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谢洪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马立艳  科技与信息化股股长

张红艳  知识产权股股长

周慧玲  财务审计股股长

  毅  人事教育股股长

潜继梅  机关党委副书记

  勇  工会副主席

何冠笠  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负责人

张光荣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

  勇  东城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轶明  西城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李世平  南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朝辉  北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远忠  城北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晏成国  涢水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辉  何店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娇  万店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扬  洛阳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张邹健  府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王大中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信用监管股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任务分工

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信用监管股牵头信用监管工作,拟定信用监管相关制度措施,及时处置信用监管相关问题,协调各成员股室开展信用监管工作。各成员股室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的原则,主动运用信用管理手段,负责做好各业务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及时处置信用监管相关问题。在涉及多个股室监管和执法职责的专项任务中,由首要任务或主要任务所在股室牵头负责,重大事项由信用监管股抓总统筹。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可召集各成员股室、所(队)联络员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议定事项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意后实施。

(二)会商联络机制。各成员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针对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经营主体年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失信联合惩戒、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等涉及经营主体信用方面问题,加强联系沟通,共同研判分析相互配合支持,形成促进社会信用环境持续改善的工作合力。

(三)督促落实机制。领导小组对相关重大信用监管问题行督办、通报,督促相关责任股室、所(队)尽快落实解决,共同抓好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度汇总各成员有关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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