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股室、(队)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区局决定成立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区局信用监管各项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区局信用监管工作的重要制度措施;协调解决区局信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信用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鲍 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卫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先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童中伟 党组成员
成 员:陈 会 办公室主任
徐 峻 政策法规股股长
何荣华 营商环境办主任
张继文 登记注册股负责人
刘小平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姜 勇 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股股长
胡道敬 价格监督管理股股长
余军建 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
邵金成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
王大洲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王 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肖金玲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 军 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股长
黄全国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谢洪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马立艳 科技与信息化股股长
张红艳 知识产权股股长
周慧玲 财务审计股股长
肖 毅 人事教育股股长
潜继梅 机关党委副书记
陈 勇 工会副主席
何冠笠 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负责人
张光荣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
谭 勇 东城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轶明 西城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李世平 南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朝辉 北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远忠 城北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晏成国 涢水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余 辉 何店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郭 娇 万店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周 扬 洛阳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张邹健 府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王大中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信用监管股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任务分工
在区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信用监管股牵头信用监管工作,拟定信用监管相关制度措施,及时处置信用监管相关问题,协调各成员股室开展信用监管工作。各成员股室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的原则,主动运用信用管理手段,负责做好各业务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及时处置信用监管相关问题。在涉及多个股室监管和执法职责的专项任务中,由首要任务或主要任务所在股室牵头负责,重大事项由信用监管股抓总统筹。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可召集各成员股室、所(队)联络员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议定事项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意后实施。
(二)会商联络机制。各成员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针对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经营主体年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失信联合惩戒、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等涉及经营主体信用方面问题,加强联系沟通,共同研判分析,相互配合支持,形成促进社会信用环境持续改善的工作合力。
(三)督促落实机制。领导小组对相关重大信用监管问题进行督办、通报,督促相关责任股室、所(队)尽快落实解决,共同抓好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度汇总各成员有关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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