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工作方案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16 16:4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协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鄂知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优化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区)为目标,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快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构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便捷响应通道,高效、妥善解决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我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把握我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根据重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实际需求,强化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服务便捷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切实为重点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痛点”和“堵点”。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

1.入库条件

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注册地在曾都辖区内的企业,即可申请曾都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

(2)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和注册商标数量合计在10件以上;

(3)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

(4)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

(5)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因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以及因涉嫌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正接受行政执法部门调查的,暂不予入库。

2.入库方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与重点推荐相结合方式,由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向局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经局综合考察确定企业名单。

(二)设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工作机制

1.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一是确立快速授权、快速维权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对重点企业进行快速授权与维权指导;二是确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于我具有管辖权的涉及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案件,按照即时受理即时查办的原则,在最短时间内办结侵权案件,从严处理重点企业被恶意侵权、多次侵权的行为。

2.建立跨区域案件快速受理机制。涉及曾都区域内的跨区域案件,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各市场监管部门应在 24小时内报局;涉及曾都区域外的跨区域案件,对管辖权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宣传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曾都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并如实填报企业入库申报材料。

3.强化咨询与维权指导。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和业内专家为重点企业的重大、疑难或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帮助重点企业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提高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预防、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能力。

4.健全专利预警及分析机制。根据重点企业的申请,快速提供专利预警、专利挖掘及专利分析指导意见,并协调提供专利信息检索、专利申请评估服务。

5.强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根据企业需求,深入重点企业集中进行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人员培训,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力度,推动企业及时掌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更好的保护创新成果。

6.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仲裁、公证等机构的解纷职能作用,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引导企业通过诉前多元解纷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多元主体化解涉知识产权纠纷的效力。依法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

7.实施知识产权“简案快办”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审理程序,同类案件一并审理,审理各环节模块化,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全流程、全环节优化简化,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质增速。

   8.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促进辖区内侦、控、审各程序的有效衔接,统一裁判标准,形成规范化量刑机制,从严从快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发挥整体保护效能。

9.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活动过程中,及时将企业保护需求、保护线索等信息通知相关部门,联合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宣传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曾都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如实填报企业入库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局知识产权股

(二)入库筛选。各市场监管所作为推荐单位,核实企业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核查专利、商标的有效数量,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曾都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推荐表》和企业入库申报材料上报市局。

(三)正式认定。根据初步筛选结果,综合考察认定重点企业,建立曾都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名录库。

(四)搭建平台。区局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联络员制度,各单位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以及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联络员,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对知识产权违法信息及时沟通协调。

(五)培训宣传。根据企业的需求,深入重点企业集中进行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人员培训,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力度,推动企业及时掌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保护创新成果。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