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曾都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3-08 16:4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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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知发[2023]7号)及《2023年随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随市监办发〔2023〕25号要求,结合曾都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助力曾都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和曾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的实施意见》,会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2023年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点。

2.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办案规范。深入贯彻实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严格执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等执法规范性文件适用规则。积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协调衔接,发挥标准指南的规范引领作用。

3.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代理行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代理行为,引导代理机构守法依规经营。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对被认定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数量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代理机构依法查处,并实施信用惩戒。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4.深入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落实《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为,提升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工作质效,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加大行政裁决办案力度,做好侵权纠纷防范和行政调解工作。有力有效处置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建立健全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机制,加强执法交流协作。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

5.扎实做好商标专利执法业务指导。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 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的通知》等有关案件请示要求,规范案件请示工作程序,提高指导质效。在市局指导下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试点,通过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交流研讨、组织案卷评查、指导适用全国行政保护指导案例办理相关案件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工作业务指导。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行为的规制。及时处理商标侵权投诉举报线索,强化商标违法案件中的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

6.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加速推进“十四五”地理标志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强化地理标志保护,规范地理标志管理,严厉打击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整治活动,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将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监管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围绕产地控制、特色质量控制和专用标志规范使用,加大抽查范围、比例和频次,实现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和管理。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护

7.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护航行动。落实《省知识产权局省 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限制出口技术中涉及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格管理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在局支持指导下,组织企业积极参加汽车领域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活动,面向重点企业组织 RECP、CPTPP等实务技能培训活动,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能力。

8.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保护。做好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紧盯“五一 ”、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在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市场氛围。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和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持续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

9.加强展会、电商和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加强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和查处工作,有效维护“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光博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持续推进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执行,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和保护。提升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水平,提高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频次,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对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和《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和申报工作。

(四)强化工作机制建设

10.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开展维权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11.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数字 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工作目标,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推广运用“湖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系统”,提升线上办案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探索建立智慧、高效、协同的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2.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先行先试。支持争创“随州香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特色突出。强化专用标志推广使用,大力提升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开展域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请分别于6月15日和11月16日前报送局。

(二)强化考核评估

落实2023年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组织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督查考核范围,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三)注重协同联动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交流,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化鄂豫两省、襄十随神等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加强跨地区执法交流。持续健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保护效率。

(四)营造有利氛围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创新宣传方式,引导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4 ·26”“5 · 10”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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