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曾都区知识产权试点服务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08 16: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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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办)、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2023年知识产权试点服务机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树立标杆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培育形成一批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稳定增长,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战略产业提供服务,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

知识产权试点服务培育机构评选工作按照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各所择优推荐、市场监管局确定的方式进行。培育内容包括:宣讲知识产权有关政策;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主动投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建设;积极参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公益活动;组织管理人员参加高端实务培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

三、申报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试点服务机构培育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址在曾都区范围内,在本地有适应业务需求的经营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主营业务为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布局分析、专利价值分析、专利导航分析、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专利联盟运作等业务;

(二)成立两年以上,建设有可运营的专利数据库,可运营专利不少于100件,其中发明不少于50件;有不少于3名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

(三)过往两年成功撮合专利交易不少于30单,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不少于3单,促成的转让许可交易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四)连续两年以上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和诉讼但无责任,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取得优秀成果,综合实力强、成功案例多,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六)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强建设的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主动参加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活动;

(七)此前未获得过我知识产权试点服务机构培育项目资助。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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