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同意随州市曾都区阳光学校举办者由刘功名、陈永仕、张焱进、谌锦楠变更为杨检、黄之林、王香。
特此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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