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大的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的需求,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3号令)以及《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门诊(诊所)服务协议(2022年版)》(随医保发〔2022〕12号)的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公告(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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