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企业稳岗留工,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经对其缴费、征信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可以电话形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15129 0722-332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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