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创新开展“雨露计划+”行动的实施方案》(鄂乡振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经村级摸排,镇级审核,区级确定,拟对脱贫中高职学生、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子女自2023年春季学期恢复享受补助政策)中高职学生给予“雨露计划”补助。现将全区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对象492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8日至08月28日。公告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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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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