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市监列严告〔2023〕1号
当事人:湖北文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07700814XR
住所(经营场所):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66号齐星花园17栋1单元1601室
我局于2023年8月收到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鄂1321刑初195号),你单位因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三万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规定,该行为属于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应当实施联合惩戒。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需要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的规定,现拟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722-3225212
联系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舜井大道88号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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