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鄂人口委〔2005〕25号)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镇村两级审核公示、区卫生健康部门资格审定和复查复核, 2023年全区共确认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218人(名单附后),补贴标准为960元/年/人,合计发放奖励扶助金404.928万元。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扶助对象账户。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奖励扶助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27406
联 系 人:李 波 江津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曾都区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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